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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问答|烈属享受哪些教育方面优待?
发布时间:2025-06-10 16:29:00 来源:本站原创

烈士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,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优待;在公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,免交保教费。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、高等学校研究生的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(其中,报考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时降20分录取);报考高等学校本、专科的,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降低分数(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,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,降分幅度不得超过20分)要求投档;在公办学校就读的,免交学费、杂费,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。